“社在春分前,必定是豐年”,是何意?今年“社”是在春分前嗎

青絲評文化 2024-03-13 09:34:53

“社”在古代是指掌管土地的神靈,如《說文解字》所述:“社,地主也。”隨著中國從漁獵和畜牧逐漸轉向農耕作爲主要的食物來源,人們開始更加重視土地,進而崇拜土地神——社神。這種崇拜逐漸形成了祭祀社神的傳統,即祭社、社祭或社祀,甲骨文中已有祭社的記載。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祭祀行爲發展成了春社的儀式,其起源可以追溯到父系氏族社會的晚期。

在古代,祭拜土神的活動一年中有兩次,分別在春季和秋季進行,稱爲“春社”和“秋社”。古人依據幹支系統來安排日期,因此社日的具體時間也是按照幹支的順序確定的。春社通常安排在立春之後的第五個戊日,大約立春四十多天後,這個時間點通常位于春分前後;而秋社則是在立秋後的第五個戊日,同樣是立秋四十多天之後,大致在秋分前後。

古代進行社祭活動主要是出于這幾個目的:爲了祈求豐收、祈求適宜的雨水和晴朗的天氣、希望消除災害、爲了神靈和人們的娛樂、促進婚姻和生育、以及爲了獲得戰爭的勝利。除此之外,相當數量的學者持有觀點,祭社活動的對象不僅僅是土地神,還包括代表農作物的五谷之神,即稷。

在先秦時代,春社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節日,而是一個持續相當長時間的春季祭祀活動,所有春季的土地祭祀均被歸納爲春社。這個傳統活動分爲兩個主要環節:一是祭祀土地和祖先,二是春嬉(亦稱爲桑社、桑林、桑台、春台),後者是一種重娛樂性質的活動,爲當時社會中人們提供了一個宣泄欲望和享受狂歡的機會。

在遠古及夏商周早期的三代時期,春耕之前的祭祀活動不僅僅是對神的禮拜,還涵蓋了通過交媾來感應巫術以及模擬田間勞動的舞蹈兩個重要方面。春社在那個時代代表了真正的狂歡盛宴。祭祀結束後,實行內婚制的氏族成員間可以自由參與無拘無束的群體交媾活動,而實行外部婚姻制度的氏族則可以與鄰近氏族的成員自由交媾,這種行爲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直至西周時期,盡管已有禮教的約束,原始的習俗依舊在一定程度上被保留下來。例如,在仲春或季春,會舉行“桑林大會”或“春台大會”,這是一個成年男女聚集一起唱歌、跳舞、玩樂,甚至自由發生交媾關系的活動。盡管這些多數在活動結束時就消散了,但戀愛、交媾感應巫術的做法被融入到春嬉和祭祀高禖的儀式中。成都市百花潭出土的戰國時期青銅壺上的雕刻描繪了桑林大會中男子跳舞和女子采摘桑葉的場景。

戰國時期的楚地詩集《楚辭》中多次提到了春社的活動。例如,《楚辭·九章·惜誦》中描述了楚人在春社時節采集木蘭和申椒,播種江離和菊花的情形:“梼木蘭以矯蕙兮,鑿申椒以爲糧。播江離與滋菊兮,願春日以爲糗芳。”《思美人》中描繪了春天來臨時的生活情景:“開春發歲兮,白日出之悠悠。吾將蕩志百愉樂兮,遵江夏以娛憂。”這些詩句反映了楚地人民在春社時節外出遊玩,帶上幹糧享受大自然的傳統。

《周禮》一書中的《地宮·媒氏》章節提到,春季中月份,官方會下令組織成年男女參加仲春的桑林大會,期間允許自由奔跑的活動,並且對那些無正當理由不遵守命令的人施以處罰。這段文字說明了當時官方不僅鼓勵成年男女參與這一集會,還提出“奔者不禁”以提供官方的保障。

傳說在先秦時代,很多聖賢都是在他們的母親參與春社期間野外的臨時結合中懷孕而來。例如,楚國的令尹子文據說是在他的母親“旋穿闾社,通于丘陵”的過程中因爲臨時的交媾關系而懷孕生下的。孔子也被傳說是他的母親在向桑林的神社祈禱後懷孕的。甚至周朝的始祖後稷,也是在其母親參加社祭活動時懷孕而生。

我們的祖先還通過觀察社日前後的氣候和自然現象的變化,據此創造了衆多與春社有關的諺語。

題中諺語依據春社與春分的時間順序來預測一年的農作物收成情況:若春社日在春分之前,則預示著那一年將會有一個豐收;反之,如果春社發生在春分之後,則那一年的收成將不佳。

在陽曆中,春分的日期基本固定,而春社的確切日期則根據立春後的第五個戊日來決定,這一天可能是立春後的第一天,也可能是立春後的第九天,導致春社有時位于春分前,有時位于春分後。例如,2024年,春社的日期在農曆的二月初六戊寅日,即公曆的3月15日,按上述的說法屬于“社在春分前”,預示著今年必然是一個豐收的年景。

0 阅读:0

青絲評文化

簡介:感謝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