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信部征求意見:電動車擬禁用車載充電器,並完善永久性標識

境心說車 2024-04-27 06:57:10

2019年4月15日電動車新國標出台,隨著新規的出台各地加大了對電動車的監管力度。對于非標車實行上臨時牌照延長過渡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國很多地方非標電動車過渡期截止,這意味著上臨時牌照的非標電動車將不能在上路行駛。

4月15日,全國各地又加大了對電動車的管理力度,這不就在幾天前國家工信部出台了擬禁用電動車車載充電器,該規定將進行爲期半年的意見征求。因爲近期車載充電器大量出現,有可能會影響電動車的安全問題,擬禁用車載充電器以及完善永久性標識。下文將對具體意見進行詳細介紹和分析。

什麽是電動車車載充電器:電動車車載充電器是指在電動行車上加裝的一種充電器,可以爲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充電,它通常是通過在電動車內部改線路加裝充電器,並在外部留一個usb充電口來實現的。有的直接在電瓶車的充電接口裝一個轉換接頭,從而實現給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充電。

車載充電器的工作原理:電動車電池常見的電壓有48伏、60伏和72伏。而手機充電器輸出電壓一般爲5伏,標准模式下充電電流爲1~2安,快速充電模式下電流可達到3~5安甚至更高。帶有USB充電接口的車載充電器,是把電池電壓通過內部降壓設備轉化爲可供稱可供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所需合適的充電電壓和電流。帶有轉換接頭的車載充電器,是把轉換頭插在電動車充電接口內,通過轉換接頭內部電子元器件將電池電壓電流進行降壓,轉化爲可供手機充電的電壓和電流。

車載充電器的優點:可以說電動車車載充電器非常實用方便。現在智能手機耗電快,如果玩遊戲或者刷視頻僅需要四五個小時電池的電量就耗完了。在外面工作,我們不可能隨時隨地攜帶充電器或充電寶,這個時候車載充電器就派上了用場。該功能特別適合送外賣和送快遞的小哥。因爲他們每天都要用手機導航和接打電話,手機耗電快,當他們的手機沒電了車載充電器可以及時爲手機充電,解決手機沒電的煩惱。對于經常使用電摩跑長途的人來說,這個功能也非常實用。

爲什麽要禁用電動車車載充電器:根據相關消息,禁用電動車車載充電器的原因是,因電動車充電器的充電環節是痛點。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其中80%的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在充電時,是由锂電池爆燃引起。

4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征求對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例及公告管理辦法的意見。針對火災占比較大的锂離子蓄電池設計制造方面,規範條例提出。企業生産或采購的锂離子電池必須符合國家標准要求,並鼓勵企業對生産或采購的電動車蓄電池進行編碼標識,推動電池信息溯源管理。

本次征求意見稿提出,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不得設計、制造及使用車載形式。同時明確充電器擁有編碼,充電編碼采用13位代碼結構,分別由三部分組成,從左至右依次是生産企業代碼,生産年份代碼及型號代碼,中間以符號“-”作爲分隔,並且編碼應標示在永久性耐高溫標牌上。

禁用車載充電器真的能降低火災隱患嗎?

我們在刷短視頻的時候,經常看見電動車起火爆燃,其中95%以上火災是由锂電池引發的,而锂電池起火的原因有撞擊、內部短路、過度充電、過度放電、制造缺陷、更改線路。

撞擊:電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或受到撞擊,有可能導致锂電池內部結構發生損傷,造成一個單體或多個單體正負極短路,從而因熱失控引燃整個電池組,這將造成電動車被燒或引發更大的火災。

內部短路:锂電池組對于密封性要求特別嚴格,大品牌生産的锂電池密封防水做得非常好。而小作坊生産的锂電池有可能防水沒有做好,電動車在陰雨天電池組進水,導致內部短路,進而引發熱失控造成電動車被燒毀或由此引發火災。

過度充電:過度充電是充電時間過長,這會造成電池內部産生過多的熱量,而因锂電池包裹的非常嚴實散熱困難,如果熱量無法及時散出,充電時間過長熱量累積有可能引發火災。充電時間過長還會導致锂電池的電解質發生分解反應,産生更多的氣體和熱量,熱量和氣體的積聚導致電池內部壓力大,出現鼓包變形,可能導致電池爆炸或起火。

過度放電:過度放電锂電池電壓過低,會使電池的正負極材料遭到破壞,導致電極材料失去活性。電極材料的損壞可能發生內部短路,短路會産生大量熱量,同時短路還會使內部電解液發生分解産生更多氣體和熱量,在這兩種因素的疊加下锂電池容易因高溫高壓爆燃起火。

制造缺陷:電動車使用的锂電池有三元锂電池和磷酸鐵鋁電池。磷酸鐵锂電池正極有一個還原反應,這個反應有一個度很難把控,還原多了也不行,還原少了也不行,導致磷酸鐵锂電池一次性成品率差合格率低。

磷酸鐵锂電池在還原的時候要把三價鐵還原成二價鐵,如果電池制造存在缺陷,還原過頭了會有鐵單質生成,這是個大忌會造成電池內部局部短路,造成電池發熱量大,輕則電池鼓包變形,重則起火爆燃,這也是很多使用磷酸鐵锂電池電動車無緣無故起火的原因。

更改線路或加大電池容量:如果電動車配備的電池無法滿足續航裏程,比如外賣小哥購買的锂電池只能行駛八九十公裏,但是外賣小哥每天要跑幾百公裏。原裝電池無法滿足使用需求,就需要加大電池容量,需對電池倉、控制器、部分線束進行更改。如果絕緣沒有做好或者在更改過程中存在線頭短路的安全隱患,那就有可能造成锂電池起火爆燃。

針對這個問題專家也給出了專業意見,例如賽力斯汽車産業中心高級分析師姚垠國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擬禁用車載充電器是出于安全考慮,擔心發生火災,因爲電動車一旦著火,火勢會迅速蔓延,尤其是在密閉的空間,比如樓梯、電梯間或其他公共空間,危害非常大。例如2月23日南京發生的那場火災,共造成15遇難、44人受傷,想想都讓人後怕。

那麽,電動車車載充電器真的會引發火災嗎?

雖然锂電池起火的原因多數發生在充電時,電動車充電是把220伏的市電經充電器降壓轉化爲電池充電所需的電壓和電流。但車載充電器是將電池組較高的電壓和電流轉換爲適合手機充電的電壓和電流,其功率較小,並且只要正確使用和合理維護,確保使用得當,車載充電器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火災的概率是極低的,主要有以下4個原因:

1. 功率相對較小:車載充電器的功率通常是爲手機等小設備設計的,遠小于電動車電池充電的功率,産生的熱量較少。

2. 設計和質量保障:正規的車載充電器經過設計和測試,具備一定的安全性。

3. 使用環境相對較好:一般在車輛靜止時或行駛時使用,環境條件相對穩定,即使發生意外使用者也能第一時間解除安全隱患。

4. 保護機制:充電器通常有過壓、過流等保護機制,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風險。

現在只是進行爲期半年的試行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如果電動車車載充電器被禁用,電動車就無法給手機充電了。外賣小哥、送快遞小哥、長途使用電摩摩旅的人,就要隨身攜帶充電寶給手機充電了,如果在騎行過程中操作充電存在安全隱患,容易分心導致意外情況的發生。如果電動車上有車載充電器,用手機支架把手機固定在支架上,用數據線給手機充電,使用者就不會分心,可以提高駕駛車輛的安全性。可以說電動車車載充電器存在既合理,取消弊大于利。

應該聽取各方觀點和意見:現在只是試行階段,並且還要進行爲期半年的征意見征求。我們希望相關人員能夠切實聽從老百姓的建議,從老百姓的實際需求出發,謹慎對待這個問題。因爲自2019年4月15日電動車新國標執行以來,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和人員傷亡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而電動車新規實施的宗旨是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衆的生命財産安全。但自這項新規自實施以來,可以說是民怨沸騰,現在關鍵的問題不是取消車載充電器,而是要把電動自行車不合理的地方予以改正。

新國標將48伏電動車劃歸爲電動自行車,具體參數配置如下:整車前後中心輪距爲1.25米、整車高度1.1米、車把寬度0.45米不能加裝後視鏡、鞍座長度不能超過0.35米、電池電壓48伏、電機功率不能超過400瓦、當車速行駛到15公裏一小時會發出蜂鳴警報提示聲,最高車速不能超過25公裏一小時,整車重量不能超過55公斤,具備腳踏騎行功能。

這個規定存在諸多安全隱患,主要原因是要求把車身的總重量(含電池)控制在55公斤以內,這就存在以下安全隱患:

1.爲了滿足新規的要求,以前使用厚壁鋼管焊接車架,車架堅固耐用,而現在只能使用薄壁鋼管焊接車架。這種車架在使用過程中焊接接頭極易因爲路面高低不平,産生的振動或載物較重,存在開焊斷裂的可能。比如雅迪和愛瑪曾經有過類似的車架斷裂情況發生,這給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

2.新國標沒出台之前48伏電動車使用的是傳統鉛酸電池,它的制作原材料性能穩定,過充過放也不會爆燃起火。新國標出台後,如果繼續使用笨重的鉛酸電池,車身重量肯定超過55公斤,那就不符合規定了。

于是生産廠家和經銷商只能使用重量是鉛酸電池1/3的锂電池,但是锂電池價格貴,爲了降低成本,經銷商會采用小作坊生産的锂電池。而很多小作坊生産的锂電池是電動汽車淘汰下載的锂電池,並且制作工藝也不達標,在使用過程中會爆燃起火。這也是自新規執行以後電動車起火和傷亡人數逐年遞增的原因所在。

3.電動自行車與電輕摩和電動摩托車的主要區別在于有了腳蹬子。按照專家和相關專業人士的解釋,腳蹬子的作用是在電動車沒電的時候可以免去推行的煩惱,使用腳蹬子來騎行。但實際情況是沒電的時候根本蹬不動,即使能蹬的動、還沒下車推著走的快。

關鍵是腳蹬子還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即在電動車行駛的時候,腳蹬子會跟著轉動,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打傷腳面,尤其是坐在後排的孩子,腳蹬子對他們造成的威脅更大,可以說腳蹬子是最華而不實的雞肋配置,關鍵是拆了還要罰款。

4.不能安裝後視鏡,按照新規規定,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車把寬度不能超過0.45米,整車高度不能超過1.1米。如果加裝後視鏡車把就超過0.45米寬,車高也超過1.1米,就不符合規定了。那麽,安全實用的後視鏡就無法安裝了。並且,如果私自安裝後視鏡一旦被交警查列,就有可能面臨處罰。

後視鏡的作用是,當駕駛電動車在需要轉彎的時候,可以通過左右後視鏡查看後方路面上的車輛行駛情況,從而做出正確的駕駛行爲。如果沒有後視鏡,爲了安全起見,在轉彎的時候駕駛者需要扭過頭,查看後方路面上的車輛行駛情況,在轉頭的瞬間車輛處于盲駕狀態,這有可能引發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

5.按照新規規定,48伏電動自行車可以合法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這確實可以方便家長接送孩子上學。但是如果家中有兩個孩子,就只能再買一輛電動車了,因爲載兩個孩子就違法了,還有就是如果孩子到了13周歲就不能載了?很多兩個孩子的家長對這項規定是反對的,因爲如果送完一個孩子回家再送第2個孩子,就會造成上班遲到。而且早晨送孩子的家長特別多,騎電動車來來回回很容易發生刮蹭的事故。

還有現在新出的48伏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取消了後座,只能一個人騎行,沒法帶孩子上學,因爲沒有後座了。並且也無法安裝後備箱,如果私自改裝一旦被交警查到,不光責令恢複原樣,還會面臨處罰。不能加裝後備箱頭盔、充電器、雨衣之類的東西往哪放?

6.新規規定電動自行車過斑馬線必須下車推行。原因是下車推行速度慢,可以避免與行人發生刮蹭。我想說現在城市路口路面寬闊,紅綠燈只有短短的二三十秒,在上下班高峰期人流量大,如果下車推行速度太慢,降低了車輛通行效率,這會讓原來就擁堵不堪的路口更加擁堵。還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都可以載人,而60伏電動車比48伏電機功率大又有勁,新規規定它只能一個人騎行、載人違法。

以上就是電動車新規存在的幾項不合理之處,希望這幾項規定能夠聽從民意予以改正,這樣才能真正解決老百姓的出行問題,才能從根源上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真正保障人民群衆生命財産安全。對此,你還有什麽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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