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閥劉珍年的興起與覆滅(四):劉珍年的膠東小王國

浮沉聊曆史 2024-03-19 20:24:45

劉珍年自1929年4月擊敗張宗昌、褚玉璞的烏合之衆後,就在膠東地區徹底站穩了腳跟。當時劉珍年的勢力範圍西自掖縣、平度、萊陽,東至東海,擁有大大小小十一個縣,另有煙台、龍口和威海三個市,其中以煙台爲政治中心,掖縣和萊陽爲軍事基地。

在劉珍年的地盤上,地方上的市長、縣長、公安局長、稅務局局長均由劉珍年親自任命,地方稅收除一小部分上交給南京國民政府,大部分歸劉珍年自由支配。當時南京國民政府對于北方的控制力極其有限,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只能默許承認劉珍年的獨立王國存在,而無可奈何。

作爲一名軍閥,軍隊是劉珍年的根本,劉珍年部被編爲國民革命軍第17軍,實際上卻只有一個第21師的番號。雖然只是一個師的部隊,但第21師超編非常嚴重,全部官兵高達3萬2千余人,下轄趙振起的第1旅、梁立柱的第2旅和張銮基的第3是,每個旅都編有3個團,直屬部隊有特務團、教導團、炮兵團、辎重營和工兵營,可謂是齊裝滿員,兵強馬壯。

劉珍年在剛開始獨立的時候,就經常對左右吹噓說:“我們若有三萬人,便可橫著走。”經過數年發展,劉珍年的部隊已經超過三萬人,在膠東地區確實是橫著走了。

擴充和維持軍隊,首要就是錢。蔣介石每月撥給劉珍年軍費7萬元,後來又先後增加爲11萬、14萬。如果蔣介石給的軍費僅僅是養一個萬把人的師問題並不大,但劉珍年還要擴軍招兵買武器彈藥,這費用就大了去了,憑借蔣介石給的這些錢根本養不了這麽多人,更買不了武器彈藥。

劉珍年多次耗費巨資向外國人購買武器,曾一次性支付15萬元購買過德國造馬克沁重機槍,也從日本人手裏買過5000支步槍,每支1000元,共計50萬元。當時劉珍年部每月的軍饷就需要30萬元,這個數字還是打了折扣,根據劉珍年部的內部規定,高級軍官只發5成,中級軍官發7成,下級軍官和士兵則足額發放。以膠東一地,養這麽多的部隊,實在是禍國殃民。

爲了填補軍費空缺,劉珍年巧立各種征稅名目,如:魚鹽稅、硝磺稅、屠宰稅、印花稅、花生稅、軍事教育附加稅等。這些稅都增加了當地老百姓的負擔,劉珍年征的稅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是爲了維持其個人的統治。

另外又一邊禁煙抓賭,一邊放煙放賭,每抓到一個吸毒者當場就款三十元,再根據吸毒者家庭條件按比例增加罰款數名,實在沒有錢交罰款的就在身上紋一個“毒”字也就放過了。這一舉措給劉珍年增添了名聲又多了一個財源,畢竟能夠吸毒的都是大部分都是有錢人,這對于底層貧民的傷害並不算大。

劉珍年的這些所作所爲都是爲了自己實力的壯大,不過劉個人的品行還是值得誇贊的。劉珍年不吸煙不賭博不納妾,只有一個原配妻子,在當時可以算是一個標准的好男人。生活上劉珍年也保持艱苦樸素,平時只穿灰布軍衣,只有在參加重要活動時才換上西裝。

劉珍年本人確實是做到了艱苦樸素,但他的手下就良莠不齊了,貪財好色的比比皆是。這些人在劉珍年面前,都配備了一套特制的衣服,夏天單衣打著補丁,冬天棉衣故意露出棉花,穿的鞋也是破破爛爛,以表示自己是清廉的,背地裏卻是貪汙受賄無惡不作。

不管軍閥本人品德如何,都改變不了軍閥的本質。因爲軍閥就是以軍隊爲一切前提,軍閥的存在完全就是地方的負擔,嚴重阻礙了當地地方經濟的發展。

但話又說回了,在軍閥、貪官汙吏遍地的民國時期,多一個劉珍年不多,少一個劉珍年不少。至少劉珍年給膠東地區帶來了數年的和平,爲了維持自己的統治對于地方上的土匪也是盡力剿滅,保護了一方太平,沒有參加中原大戰等新軍閥混戰避免了地方上生靈塗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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