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商轉錯3萬被拉黑,收款人聯系上卻說,“錢用完了,慢慢還”

風蛤哥哥是我 2022-05-31 13:48:41

對于現在的很多人來說,大家都習慣于網絡購物和轉賬,早已經不是以前面對面付款的時候了,只要在網上談好了生意,一個轉賬就可以把錢打給對方,除了沒有假幣的風險外真的是太方便了。

不過,網絡轉賬還有一個弊病就是,如果一旦把錢轉錯了對象,那麽對方很有可能直接收款後把你拉黑,想要追回現金可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5月27日,一名做水果生意的小販黃先生,在網上就一時不慎轉錯3萬元現金,發現之後就被對方拉黑了!

5月30日,當該名黃先生終于聯系上該名男子之後,對方竟然說:“錢用完了,以後慢慢還!”聽完對方的口氣,明顯就是人家也認賬,但是3萬元錢已經花完了,也沒有說不還你,只是要求以後慢慢還。

我是“正哥看生活”,和你一起追蹤社會熱點,感受百姓生活,解讀人間百態。

黃先生面對記者一邊抹著眼淚說:“3萬塊錢並不是一個小數目,我轉賬的時候看都沒看下,確實也怪我自己。我們掙錢確實不容易。是個小夥子,二十來歲,只見過一次,是他收了。我給他語音的時候他已經把我拉黑了!

我馬上跑過去,用他們的手機打電話,第一次打通了沒讓接,第二次打就關機。現在對方的頭像、昵稱、甚至號都改了,根本無法聯系。今年生意的確不好做,因爲今年水果爛得快,希望他發點善心,把錢退點給我,我也會出點感謝金。”

那麽,既然知道了對方的號和電話,俗話說得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總應該能夠找到對方的地址吧,只要見到人的話自然可以追回了。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即便找到了對方家裏,這錢也不好要回來了。

黃先生說:“我找到了他店子沒找到人,店裏面是他媽媽和老漢,人也不見了,可能是躲了我們。”那麽,根據《民典法》的規定,因他人轉錯賬的情況下收款方應該返還不當得利,但是其中一條必須明確收款人的身份。

之後,黃先生可以委托律師授權,直接去派出所調查收款人的信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立案之後申請律師再調查令,像平台或者公安機關去調取手機號碼的注冊身份信息,從而達到維權的目的。

5月30日,在電視節目播出之後,收款方的小夥子大概是看到了相關新聞,之後也開始主動聯系黃先生了,不過對方並沒有還款的意思,而是直接對黃先生說:“錢用完了,以後慢慢還!”

那麽,既然對方主動聯系黃先生有還款的意思,怎麽才能證明對方的話可信呢?于是黃先生要求對方一起到派出所寫個單據,只需要小夥子在上面簽個字就可以了,你多久還都可以。但是小夥子卻拒絕了,說我憑啥給你寫保證書,那是你自己轉給我的!

看來這小夥子還真的是我窮我有理了,既然黃先生轉錯賬了自己自然不應該承擔責任,這3萬元錢我也承認自己花了,但是什麽時候還你卻是無期限的等待。還一口一個憑什麽給你寫保證書,明顯就是3萬元錢不想還了。

按理說黃先生完全可以按照律師的說法,直接到法院起訴該名小夥子,又何必浪費時間找記者幫忙呢?其實說白了就是怕經過法院來判決,又得花一到兩年的時間來處理,不僅個人精力犯不上也耽誤時間,而小夥子又不是搶劫只能算民事糾紛,派出所也拿他沒辦法。

很多網友看到這一幕也紛紛跟帖留言,四川廣安一位網友稱:“不義之財用了也不安心,說是慢慢還,那就是不還了,所以才拖著找一個借口而已!”

陝西延安一位網友跟帖留言稱:“花別人的錢還理直氣壯,誰給他的勇氣,直接報警!不當占有明明可以報警,非得找幫忙記者來調解,都是借口不想還罷了!”

貴州銅仁一位網友跟帖留言稱:“主意是沒有人網曝,但凡把他信息透漏出來,早就還你3萬了!”山東濰坊一位網友稱:“我以爲這孩子3萬塊錢花一輩子,沒想到幾天就造幹淨了,真的是個人才啊!”

最後,記者終于聯系上了這名小夥子,對方這樣說:“我在跟他商量解決!”之後便沒有了下文了。從該名小夥子的備注上可以看到這樣一句話:“我被天下萬物束縛,萬物皆爲我所用。”看來該名小夥還真有天下萬物皆爲我用的氣勢。

不過,對于應該二十來歲的小夥子來說,面對別人轉錯賬的事情,竟然可以拒絕承認和還錢,明顯就在格局上輸了一大半。首先他以爲拉黑對方就可以了,從來不考慮社會上的道德法則,以後再次遇到類似的事情肯定會吃虧的。

當然,如果黃先生堅持走法院起訴的道理,最終該名小夥子還是得一分錢不少地把3萬塊錢還回來,否則在法院判決還不還款的時候,就會被強制執行甚至拉入老賴名單了,爲了3萬元輸了口碑真的不值的。

大家對于這種轉錯賬拒絕還款的一幕有什麽想說的,你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嗎?歡迎跟帖留言。

0 阅读:33

風蛤哥哥是我

簡介:分享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