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物權,第一分編通則,第二章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第一節不動産登記,第二百一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物權,第一分編通則,第二章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第一節不動産登記,第二百一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物權,第一分編通則,第二章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第一節不動産登記,第二百一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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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物權,第一分編通則,第二章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第一節不動産登記,第二百一十條:“
物權與財産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大陸法系的法律體系中,存在單獨的民法,民法中包含物權法。而在英美法系的法律體系中,不存在單
爲了更好的理解《民法典》物權編的各個條文,在此介紹一些關于物權的基本知識,作爲《民法典》解讀之外篇。物權的概念(一)、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物權,第一分編通則,第二章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第一節不動産登記,第二百零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編物權,第一分編通則,第一章一般規定,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産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
建築房地産法律專業,業余研究曆史、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