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3點,微信聊天記錄也能成爲有效證據!

寂靜山林語者 2024-05-07 22:21:12

當前,線上交流越來越方便,微信聊天也成了人們常用的聯系溝通方式,很多人通過微信談生意、借錢等等。在一些糾紛中,微信聊天記錄、語音消息、表情包等也成了重要的證據,那麽,聊天記錄可以隨意篡改嗎?什麽樣的聊天記錄才更易被采信呢?

隨意篡改聊天記錄?

大壯和小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多年微信好友,兩人曾有業務往來。2019年,大壯通過微信與小美聯系,表示自己現在能提供車銑刨磨床業務,了解到甲公司也有該項業務需求,希望能與其合作。出于信任,小美很痛快地答應了,合作過程中,大壯與甲公司業務往來均通過與小美及其公司員工的微信進行,雙方未簽訂合同。

甲公司對制作加工配件的相關圖紙及要求,均通過微信發送給大壯。但大壯表示,自己按照對方圖紙和要求加工完配件後,甲公司沒有支付加工費,欠其8萬余元,與對方協商未果,遂訴至法院。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大壯和小美都提供了一本打印出來的聊天記錄,裏面有詳細的交易過程,但雙方提供的聊天記錄有很大出入,根本對不上。經核查,大壯提交的聊天記錄既不完整,也有刪減,多處語音未轉文字。

原來,大壯爲了隱匿對自己不利的信息,故意將對方發送的“不做了”“訂單取消吧”等關鍵信息刪除。另外,對于擬加工的配件數量、單價、質量、履行期限、驗收標准等內容均沒有在聊天記錄體現。

小美表示,在收到第一批配件後,發現大壯的産品質量無法達到其公司要求,因此在支付完該筆貨物款項後,明確表示不再合作。小美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中顯示,其曾多次向大壯發送“不做了”“訂單取消吧”等否定爭議業務的話語,但大壯仍在繼續生産。最終法院認定,由于大壯並未提供有效證據,對其訴訟請求予以駁回。

如何利用微信固定證據?

微信證據屬于民事訴訟中八大證據之一的電子數據,微信中的文字聊天記錄、圖片、語音、視頻、轉賬記錄等都能成爲證據。但用微信固定證據,並不是隨隨便便截兩張圖就行了,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聊天記錄切莫隨便“加工”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現代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通過微信等社交軟件進行業務交流與合作,一旦産生糾紛,雙方的聊天記錄就成了最直接的證據來源,但聊天記錄很容易進行僞造或篡改。

因此當事人將聊天記錄作爲證據材料提交時,要保證所有聊天記錄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能只截取對自己有利的部分,也不能自行刪減或修改。另外,爲了便于在法庭上展示,當事人應保存好存有聊天記錄的原始載體,包括儲存有電子數據的手機、計算機或者其他電子設備等。

2.交易過程不妨多說幾句

如果交易雙方已經通過微信溝通,形成了長期、穩固的合作關系並業務來往頻繁,聊天記錄中可能涉及多項業務,貨款、欠款也會持續變動。因此雙方當事人在線上溝通時要注意邏輯連貫,貨物、數量、價格、違約責任等要明確說明,款項收支要備注清晰,另外在時間上不宜跨度太長,要定期定時尋求交流。尤其在核對賬目時要多說幾句,語句通順並取得對方確切答複。

3.謹慎使用表情包和語音消息

很多人會在微信聊天中使用表情包或發送語音消息,但表情包需要聯系上下文,才能准確判定其具體意思,且不同人對于表情包的理解不同,很容易引起對方的誤解;而語音消息有時會夾雜口音或俗語,在判定上也可能會引起歧義。因此在涉及自身利益的對話中,關鍵信息應當以文字形式表達。

當然,想要降低相關風險,建議您加入法保網,建立專屬法務部,在專業法務的指導下可以進行電子存證,降低證據被篡改和丟失的風險,確保證據的真實與安全。同時還能了解更多法律資訊,落實風險管理,在制度層面及操作層面上做到完善嚴謹,于法有據,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後降低,減少閃失和差錯。

注:文中人名爲化名,引用案件信息來自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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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靜山林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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